一、申报主体:评审机构
二、申报材料(提供纸质原件1份,电子报盘1份)
1. 评审机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审结果申请报告》(原件);
2.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并附专家名单(原件);
3.《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核查表》(原件,附件1);
4.《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结果表》(原件);
5.建设项目与有效矿业权重叠的,需提交建设项目业主与矿业权人共同签署的《补偿协议》(原件);
6. 建设业主和编制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原件,附件2)。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审核人:冯成海 ,来源:县国土局/夏祝青,责任编辑:徐修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