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麻江县旺顺石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被处罚单位 | 麻江县旺顺石材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2020年11月17日,县应急局对麻江县旺顺石材有限公司坝芒乡旺顺建筑石材用石灰岩矿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山未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露天采坑积水,未回填,沿边无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 |
处罚机关 | 麻江县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麻应急矿罚字〔2020〕03号 |
(来源:麻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毕进友,编辑:张承国)